关于转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4:01
关于转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区(开发区)财政局、各市级预算单位、各采购代理机构: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,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,省财政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请各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、中标、成交结果信息公开、政府采购合同及合同变更信息公开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信息公开、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、公共服务需求和验收结果公开、政府采购监管处罚信息公开等工作,各区(开发区)财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现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吉财采购〔2024〕128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:
附件: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吉财采购〔2024〕128号)
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财政局
2024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