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回2018年脱贫基金贷款担保服务费的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20-11-26 16:02

现将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,公示期为10天(20201126日至2020125日)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。

投诉监督单位: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财政局农业处

投诉监督地址: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松江中路83

单位监督举报电话:0432-62049100

扶贫监督举报电话:12317  

电子邮箱:jlsnyc@163.com

 

 

 

关于收回2018脱贫基金贷款担保服务费的通知

吉市财农指〔2020〕0419

 

相关区财政局:

按照市扶贫办《关于将2018年脱贫基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指标收回的函》(吉市扶办函〔202079号)文件精神,现收回你区2020市本级安排扶贫资金用于2018年脱贫基金贷款担保服务费253.5千元。执行中收入列“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”,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“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,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“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”预算科目。

请你区做好相关账务处理。

 

 

 

点击查看:财政拨款明细表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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